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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四年级特等奖到出国前夕:阅读给这个孩子带来了5种能力

发表时间:2026-05-03 21:56作者:盛子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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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周年,我们收到一封很长的信。

写信的人是现就读于深圳市外国语学校的盛子荷同学,今年她即将独自前往德国求学。她曾先后获得英国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球银奖、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一等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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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还记得小学四年级的事。那时她就读于深圳市鹏兴实验学校(现深圳市罗湖区仙湖实验学校),那一年,在谢伟红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第11期“百班千人”共读活动,第一次投稿就得了特等奖。

读完整封信,我们意识到,她不仅仅是“当年得过奖”的孩子。今天的她身上,有一些很具体的东西,值得停下来看一看:

她有惊人的文学记忆——十年前读过的书,每一本的封面、每一帧画面,她都能清晰描述:五颜六色的蝴蝶、长出藤蔓的钢琴、高耸入云的曼珠沙华。

她有专业的审美判断——她能说出那套书“有点像在模仿王尔德”,她知道自己被启蒙的是“浪漫主义”。

她有跨越十年的自我审视能力——深夜读到小学时的旧作文,她敢于承认自己现在写的很多是“文字垃圾”,敢于说“面对小时候的自己,我抬不起头”。

她有超越年龄的人文关怀——因为一本《帕瓦娜的守候》,她开始看纪录片、读纪实文学、了解塔利班、关注阿富汗妇女的命运。十年后,她说:“我厌烦的‘平常’,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。”

她还有一种很少见的、与遗憾共处的能力——她弄丢了当年最爱的那套书,那套书也再也没有出续作。她没有假装释然,她说“依旧耿耿于怀”,但也说“现在,我学会了把一切,都放在我的肩上”。

这些能力,没有一项是考试分数,也没有一项能写在简历上。但它们比分数和简历更真实地定义着——一个人是怎样被阅读塑造出来的。

以下,是她的自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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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自信:

四年级,我得了特等奖


大概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,谢老师拿着一本书进班,说我们要参加一个读书活动,叫“百班千人”。读的第一本书是谢长华写的《驯鹿苔原》

讲台旁多了一摞书。班上最会画画的女生在黑板上画了一只驯鹿,鹿角几乎占满整面黑板。老师用正楷写下“驯鹿苔原”四个字。

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下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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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老师说有写作活动。我写了人生第一篇故事。其实我已经完全忘了《驯鹿苔原》的剧情,只记得我写了男主和家人重逢。对一个四年级孩子来说,最大的幸福就是失散的家人团聚,和和美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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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得了特等奖。

收到通知的时候,我百思不得其解。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过人之处,只不过是最朴素的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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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,刚刚成年的我要一个人出国读书了。在这个节骨眼上,我突然理解了北岛那句诗:“归途比迷途更长——长过人的一生。”回归最初的起点,回来的时候没有物是人非——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。

我那时候写的团圆,大概打动了某个身为游子的老师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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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审美:

我记住了每一本书的封面


那是我第一次获特等奖后收到的奖品书,价值200元的《记忆古董店》。一套三本,每一本的封面我都历历在目——

一本是五颜六色的蝴蝶,每一只都在翩翩飞舞;一本是墨绿色的森林,画面中心有架长出藤蔓的钢琴;最后一本是一片曼珠沙华“丛林”,地上有个瓶子,装着帆船模型。

故事讲一家古董店的老板和他的小徒弟。老板是一只白色狐妖,能用法术探查每件古董背后的故事。情节设计得灵活巧妙,每个场景都如梦似幻。

我长大后才发现,作者应该挺喜欢读王尔德——这套书有点像在模仿王尔德,用华美的语言讲述“黑暗童话”。

那是我浪漫主义的启蒙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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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悲悯:

原来我厌烦的“平常” 是别人的梦寐以求


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共读书是《帕瓦娜的守候》

我第一次深入了解“塔利班”就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。在那之前,“塔利班”对我来说不过一个名词,而这个名词却是万千阿富汗民众的噩梦。

幼小的我突然意识到:原来生在和平的国家也是一种幸运。

我开始看纪录片,读纪实文学,了解中东的国际局势、内战、妇女所受的压迫。活在乌托邦里的我,第一次感受到真实的沉痛。

孟子说:“人皆有不忍人之心。”

十年后,那片土地仍在战乱中。文化遗产在破碎。小时候我抱怨生活“无事发生”,现在我才知道——我所厌烦的“平常”,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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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反思:

现在的我,面对小时候的自己抬不起头


深夜十二点,小学同学给我转发了一篇谢老师公众号上(“谢时光”)登的我小时候的文章。

我点开。那文字陌生得刺眼。

文章里充满奇思妙想的情节设置和真挚感人的情感,狠狠地蹂躏着我空虚的心。

现在的我每天都在生产“文字垃圾”。说一些言过其实、无病呻吟的大话、空话。心里真有喷薄而出的情感时,又支支吾吾,说不清楚。

十年中,我从我的小世界投入到了大世界。我知道了很多事。但面对小时候那个无知却坚定的自己,我羞愧得抬不起头。

如果再让我写一篇《驯鹿苔原》的故事,我还能得特等奖吗?

谢老师公众号发表的盛子荷的文章→《忽然来客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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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韧性:

我弄丢了那套书,但书没有弄丢我


这套书,我最后弄丢了。

我家里太多藏书,一直是妈妈在帮我整理,大抵是被扔掉了。但不能怪她。只怪我犯了一个人天性当中的错误——当美好就在面前的时候,不懂得珍惜。

更遗憾的是,作者也弄丢了自己的书——十年过去了,这套书没有任何续作。甚至在网上都买不到了。

遗憾像眼泪,倾盆而下。

我安慰自己:或许没有结局才是最好的结局。

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把初心忘得一干二净,我希望,我曾经以最真诚的祝福写下的文章,能留在某人的心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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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时的阅读,从不会立竿见影。

它们更像撒进土里的种子,要等很久很久,才会在某一天突然冒出来。这个孩子三年级写下第一个故事的时候,不知道自己十年后会在出国前夕想起北岛的诗;她读《帕瓦娜的守候》的时候,不知道自己从此会关心一个遥远国家的命运;她弄丢《记忆古董店》的时候,也不知道这种“耿耿于怀”会变成她日后面对遗憾的方式。

但十年后,她身上的那些东西——写作时的自信、判断好坏的眼光、对远处他人的悲悯、把自己和十年前作比较的清醒、以及弄丢了心爱之物却还能往前走的那股劲——全都指向同一个答案:它们埋在那几年。

小学阶段读过的书,往往不会立刻变现为分数或奖状。阅读的影响力,从来不是立竿见影的。它是一笔极其缓慢的存款,要在很多年后才允许你支取。

而百班千人做的事,就是在孩子还小的时候,把真正的好书送到他们面前,给他们一个认真写故事的舞台,然后耐心等。

等十年,等一个孩子站在出国的前夕,忽然回头说——

童年时期读过的书,把我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。

如果你也愿意给孩子这样一个舞台,我们等你。


——互动时刻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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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孩子从阅读中获得了哪种“看不见的能力”?欢迎留言分享。我们将抽取一位,赠送十周年纪念笔记本一份。

(本文根据百班千人老学员真实投稿整理,经本人授权发布。)